二法执

[ èr fǎ zhí ]
类别 [ 名数 ]

一、俱生法执,无始时来熏习成性,常於一切法,妄生执着者。此妄执非由心分别而起,乃与自身俱生,故曰俱生。二、分别法执,為邪教及邪师所诱导,故分别计度而固执诸法之实有,是為分别起之法执。分别之法执,菩萨於见道顿断之,俱生之法执,於修道渐断之。见法苑义林章二执章。

浏览 154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11月27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