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人无我,自主自在之我為我。凡夫不了五蕴假合和之义,固执实有自主自在之人体,曰人我,今了五蕴假和合之义,达实无人体,曰人无我,是為小乘之观道,以断烦恼障,而得涅槃者也。二、法无我,固执诸法有实体,有实用,曰法我,今了诸法因缘生之义,达实无自性,曰法无我,是為大乘菩萨之观道,以断所知障,而得菩萨者也。小乘唯悟人无我,菩萨则二无我皆悟。
楞伽经一曰:
大慧菩萨摩訶萨善观二种无我相,云何二种无我相?谓人无我,及法无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