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我执,又名人执,以五蕴假和合而有见闻觉知之作用,固执此中有常一主宰之人我者。一切之烦恼障从此我执而生。二、法执,不明五蕴等法由因缘而生,如幻如化,固执法有实性者。一切之所知障从此法执而生。
唯识论一曰:
由执我法,二障具生。
法苑义林章二执章详说之。此二执,為五见中萨迦耶见(即我见)之所执也。同体之我见有二用:一执取物之常一主宰為我执,一固执法体之实有為法执。此中法执為本,而起十我执,起法执者,必非我执而我执起时,必有法执也。由此我执而生烦恼障,由法执而生所知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