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尘之一。一切之法,為意识之所缘者谓之法尘。在十二处中,谓之法处,在十八界中谓之法界,於根境相对之语,则曰法境。
楞严经一曰:
纵灭一切见闻觉知,内守幽闭,犹為分别影事。
行宗记二下曰:
法尘一界,兼通色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