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之真身也。其释名性相二宗各异其义。相宗据唯识论谓法身有总相法身与别相法身二种,总相法身者,兼理智二法,与金光明之如如及如如智,谓為法身之义同,是以所证之真如与能照之真觉為法身也。以叁身言之,则自性身与自受用报身之二身合见。依此义释之,则法身為理智显现,有為(智)无為(理)一切功德法体性之所依,故名法身。又成就庄严一切之功德法,故言法身。
唯识论十曰:
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,亦名法身,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法所庄严故。(中略)此法身五法為性,非净法界独為法身,二转依果皆摄此故。
别相法身者,即叁身中之自性身,唯為清净法界之真如也。此真如為佛之自性,故名自性身,又此真如具真常之功德(是无為也),為一切有為无為功德法之所依,故亦名法身。惟不得言成就庄严功德法,故名為法身,何则?以此法唯為理之法身,不含摄有為之功德(即智法身)也。唯识论十曰:
即此自性亦名法身,大功德法所依止故。
佛地论七曰:
力无畏等诸功德法所依止,故亦名法身。
述记十末曰:
离所知障,具无边德,名為法身,(中略)功德法依名法身。
唯识枢要上本曰:
出缠位功德法本,名曰法身。
义林章七本曰:
成唯识说,清净法界為自性身。庄严论等说,自性身本性常故。讚佛论说,佛自性身无生灭故。
若依性宗之义,则真如之理性,有真实觉知之相,理智不二,与真如之无為同,真智亦无為也。又性相不二故,真如即法性,则真智亦法性也。此理智不二法性之隐,谓之如来藏,积始觉之功,显其法性,谓之法身。即言以法性成身,故名法身。或言以法性显现之有為无為一切功德法成就庄严之身,故名法身。胜鬘经曰:
世尊!过於恒沙,不离不脱不思议佛法成就。说如来法身,如是如来法身不离烦恼藏,名如来藏。
同宝窟下末曰:
法身者,即是实相真如法也。此实相正法隐,名如来藏。此实相法显,故名身。唯是一实相法,约隐显不同,故有藏之与身。又法者,谓诸功德法,法之所依名身。故摄论云:与功德法相应,名法身。
嘉祥法华疏四曰:
以正法為身,故曰法身。
起信论曰:
从本已来,自性满足一切功德,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,徧照法界义故,真实识知义故,自性清净心义故,常乐我净义故,清凉不变自在义故,具足如是过於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。(中略)满足无有所少义故,名為如来藏,亦名如来法身。
同义记下本曰:
隐时能出生如来,名如来藏。显时為万德依止,名為法身。
维摩经慧远疏曰:
佛以一切功德法成,故名法身。
法华玄义七曰:
本有四德隐名如来藏,修成四德显名為法身。
大乘义章十八曰:
言法身者,解有两义:一显本法性,以成其身,名為法身。二以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,故名為法身。
梵Dharmakāy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