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等

[ fāng děng ]
类别 [ 术语 ]

台家有叁释:(一)约理释之。谓方者方正,等者平等,中道之理方正而生佛平等也。因此义故,方等為一切大乘经之通名。

释籤六曰:

此以理等名方等典。

四教仪集解上曰:

叁諦共谈,理方等也。若理方等,五时之中唯除鹿苑,餘皆有之。以诸大乘经悉谈叁諦,故云大乘方等经典。

阅藏知津二曰:

方等亦名方广。(中略)是则始从华严,终大涅槃,一切菩萨法藏,皆称方等经典。

元照弥陀经疏曰:

一切大乘皆以方等实相為体,方谓方广,等即平等。实相妙理,横徧诸法,故名方广。竪该凡圣,故言平等。

(二)约事释之,谓方者广之义,等者均之义。佛於第叁时诸经广说藏通别圆四教,均益利钝之机,故名方等。是限于台家之释义,种五时之方等部者是也。四教仪集解上曰:

今之方等者,四教俱说,事方等也。(中略)若事方等,正唯在於第叁时也。

僧史略下曰:

方等者即周徧义也。

(叁)约事理释之,谓方者方法之义,有门空门双亦门双非门四门之方法也。等者平等之理体,依四门之方法,各契平等之理,谓之方等。即方者能契之行,即事也。等者所契之理也。止观二曰:

方等者,或言广平,今言方者法也。般若有四种方法,谓四门入清凉池,即方也。所契之理平等大慧,即等也。

浏览 866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11月25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