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见之一。确执诸邪见及自身以為最胜為一切斗諍之本者,以一切劣為胜者。
唯识论六曰:
见取,谓於诸见及所依蕴,执為最胜能得清净,一切斗諍所依為业。
俱舍论十九曰:
於劣為胜,名為见取。有漏為劣,圣所断故。执劣為胜,总名见取。理实应立见等取名,略去等言但名见取。
法界次第上之上曰:
於非真胜法中谬见涅槃,生心而取,故曰见取。
梵Dṛṣṭi
arāmarś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