授受戒之道场。同於戒坛。
但戒坛者,自地而立,戒场仅限平地耳,释氏要览上曰:
今言坛场非一也。坛则出地立基,场则除地令平。今有混称,盖误。
其所以设戒场戒坛者。凡為法事,一山内(即结界之内)之僧,不尽会同和合,即不成就,然僧中之法事(授戒等)非一,每事使大眾来会,恐妨事而劳人,特使结定一道场,聚一定之人数於此场上,此场上人人和合赞同之时,法事即為成功。行事钞羯磨篇曰:
戒场本為数集恼僧故开结之。
同结界篇曰:
戒场者。律云:以僧中数有四人眾起乃至二十人眾起,令僧疲极,佛听结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