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戒,二定,叁慧,四解脱,五解脱知见,是谓之五分法身。戒定慧叁者如上。解脱者自慧断惑,解惑之繫缚,即涅槃之事。解脱知见者,认已解脱之智慧也。是前叁者為修因,后二者结果也。於结果中举涅槃之智慧者。以此五种之法為佛之身体,故云法身。叁身中之法身即小乘所立。见大乘义章二十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