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以金杖与裂裳,悬记小乘十八部之分派。
寄归传一曰:
裂裳金杖之喻,乃表证灭。
俱舍颂疏一曰:
大圣喻折金杖,况以争衣。
同註:
频毘娑罗王,梦见一[(畾/(冗-几+互))*毛]裂為十八片,一金杖斩為十八段。怖而问佛。佛言:我灭度后,一百餘年,有阿输迦王,威加赡部,时诸苾芻教分十八,趣解脱门,其致一也,此即先兆。王勿见忧耳。
四分戒本疏序曰:
昔梦[(畾/(冗-几+互))*毛]之告徵机分利钝之本,喻金显道教无离合之宗。
戒疏行宗记一上曰:
梦[(畾/(冗-几+互))*毛]者,下(指戒疏之本文)引大集。有一长者,梦[(畾/(冗-几+互))*毛]一段后分為五。佛告长者:我灭度后有诸弟子,分五部等。
(捡大集经不见)四分律四十叁曰:
五百优婆塞,俱诣世尊所,头面礼足,却坐一面,白佛言:拘睒弥比丘斗諍诽谤共相骂詈,互求长短,口如刀剑,从拘睒弥来至舍卫国,我等当云何?佛言应听二部,语如上。若有檀越布施,应分作二分,此亦僧,彼亦僧。居士如破金杖,為二分,二俱是金。
四分戒疏行宗记一上,标因缘经云:所载金杖之文,与寄归传同,但因缘经所云者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