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部经

[ jiǔ bù jīng ]
类别 [ 名数 ]

佛经之内容分类,有九种也:(一)一修多罗,二祇夜,叁和伽罗那,四伽陀,五优陀那,六伊帝目多伽,七闍陀伽,八毘佛略,九阿浮陀达磨。

涅槃经第叁曰:

能师子吼广说妙法,谓修多罗、祇夜、受记、伽陀、优陀那、伊帝目多伽、闍陀伽、毘佛略、阿浮陀达磨,以如是等九部经典,為他广说。

又第五曰:

半字者谓九部经。

又第七曰:

如来先说九部法印。

又曰:

过九部经有方等典。

是即小乘经中唯有九部之意,乃以九部经為小乘经之分类者也。然大乘义章第一,法苑义林章第二本等。谓以九部為大乘经中之内容分类,十二部经中,菩萨大乘之人,无犯戒等,故无尼陀那(即缘起),机根胜,故无阿波陀那(即譬喻),无徵詰问答之要,故无优波提舍(即论议)云。然此九部之名目,与南方所传一致,则涅槃经所说,以九部為小乘经之分类,似不容疑。但涅槃九部中,第八有毘佛略。毘佛略Vai

uya,译言方广,或方等,通常以之為大乘之异名,故以此九部為大乘经之分类,亦自有据。南方所传者,无此毘佛略,代以毘陀略Vedaa,置於第九,毘陀略有破碎或执明及获明之义,与毘佛略之意不同。涅槃之九部中列毘佛略者,恐為毘陀略之写误也。若不然,则所谓过九部经有方等典者,不得不全陷於无意味。既言过九部经有方等(即毘佛略),则毘佛略不应存於九部中也。(二)修多罗,祇夜,和伽罗那,伽陀,优陀那,尼陀那,伊帝目陀伽,毘佛略,阿浮陀达磨也。十住毘婆沙论第九念佛品曰:

善说九部经法,所谓修多罗、祇夜、授记、伽陀、忧陀那、尼陀那、如是语经、斐肥儸、未曾有经。

是涅槃之九部中除闍陀伽加尼陀那也。(叁)修多罗、祇夜、伽陀、尼陀那、阿波陀那、伊帝目多伽、闍陀伽、阿浮陀达磨、优波提舍也。法华经第一方便品曰:

或说修多罗,伽陀及本事。本生未曾有,亦说於因缘。譬喻并祇夜,优波提舍经。

又曰:

我此九部经,随顺眾生说。入大乘為本,以故说是经。

此古来传為小乘之九部者。言十二部经中,小乘不明行因成佛之义,故无和伽罗那(即授记),法浅易諮,故无优陀那(即无问自说),未显广理,故无毘佛略(即方广)也。

浏览 247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09月20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