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毘达磨俱舍论之略称。世亲作。唐玄奘译。叁十卷。阿毘為对。达磨為法,俱舍為藏。六足发智婆沙等萨婆多部之诸论,名為对法论藏。有摄持与所依之二义,第一义為此论摄持包含彼对法论中之胜义,故名此论曰对法藏。即对法之二字,属於彼本论,藏之一字,属於此论。第二义為彼本论乃此论之所依,故名為藏。即叁字共為彼本论之名也。然则此论乃全以彼论為所依而造者。故亦全取彼之名為此论之名。在六释中,全取他名之有财释也。
俱舍论一曰:
摄彼胜义依彼故,此立对法俱舍名。
正理论一曰:
藏或所依,犹如刀藏。
书中举说有漏无漏之诸法。最末之一卷说无我。俱舍宗所依之论也。各家之註述如下:俱舍论法宗原一卷,唐普光撰。俱舍论颂疏序记一卷,唐法盈修。俱舍论颂疏义钞六卷,唐慧暉述。俱舍论记叁十卷,唐普光述。俱舍论疏叁十卷,唐法宝撰,缺卷十二。俱舍论颂释疏二十九卷,唐圆暉述。俱舍论颂疏记二十九卷,唐遁麟述。俱舍论颂疏卷叁十,某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