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显

[ kāi xiǎn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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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权显实之略。是乃法华经一部之说意,天台宗之判释也。权者方便,实者真实。开方便而显真实,乃本经一部之主意。开方便者,指四十餘年之方便说,开示此為方便。不开示之,谓為闭方便门。至於法华,方便之说,装如真实,闭方便之门,故不得见真实之义。然今以开示方便為方便,而知方便之為方便,则真实之為真实自显。

经文谓之曰:

开方便门,示真实相。

是即法华之开权显实也。然以此开权显实当於经文,则前十四品曰开叁显一之说,后十四品曰开近显远之说。开叁显一者,就教法而名,开近显远者,就佛身而名。即前开叁乘教之方便,而显一乘教之真实,后开垂迹之近佛,而显本地之远佛也。故法华一部二十八品,前半為开叁显一、后半為开近显远,总之,则归结於开权显实,即开显之二字,玄义一上曰:

华敷譬开权,莲现譬显实。文曰:开方便门,示真实相。

文句八上曰:

河西道朗云:直名叁為方便,即是开方便门。昔不言叁是方便,故方便门闭。今名叁為方便,即示一為真实也。私谓此释符文。

文句记八之叁曰:

嘉祥亦云:开二种之方便,示二种之真实。昔不云二是方便,故门闭。今云二种是方便,故方便门开。

(二种方便為教法与佛身也)。玄义一下曰:

开权显实者,一切诸法,莫不皆妙,一色一香,无非中道。眾生情隔於妙耳。

同五上曰:

昔权蕴实,如华含莲。开权显实,如华开莲现。离此华已,无更别莲。

同五下曰:

开权显实,於一切法中,即见中道。

同七下曰:

若开权显实者,达事法已,权意即息,亦不离权,远求於实。权即是实,无復别权,故言开权显实也。

同十上曰:

拂之以权迹,显之以实本,当知此经唯论如来设教大纲,不委微细网目。

文句记四下曰:

六章之要,莫若开显。

浏览 399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11月26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