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破空有二执立此二观。观无实我实法,谓為空观,以破有执。观有因果之事法,涅槃之妙体,谓為有观,以破空执。法相宗立五重之唯识观,其中第一重之遣虚存实观,即是空有二观也。
义林章一末曰:
由无始来执我法為有,拨事理為空故。此观中遣者,空观对破有执,存者有观对遣空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