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身之异名也,佛叁身中报化二佛為事佛,法身佛為理佛。是通途之义也。
又台家所立六即佛中之理即佛也。叁恶之眾生,亦具法性之理,与佛无异,是為理佛。又称素法身,唯具法身之理体而无功德之庄严也。
天台观经疏曰:
言眾生即是佛,理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