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即佛之一、理即位之佛也。即理佛。惟具天然之佛性而无一毫之解行者,即极恶最下之凡夫也。然自理性言之。则与究竟之佛相即不二、故云理佛。
四教仪曰:
今虽然即佛,此是理即,亦是素法身无其庄严,何关修证者也。
同集註下曰:
理即佛,贬之极也。以其全乏解行证即,但有理性自尔即也。
见六即佛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