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詮自性者,名字显自性也,如言诸行无常,诸為名字,是名法之眾多之名字,但只詮眾多之自性,故云名詮自性。又诸為眾多之名字,故不分有為无為,通於一切。加行无常叁字而成句时,詮差别之义。考其故,行者迁流之义,有為法之通名也。诸有為法,皆為无常,故云诸行无常。以差别於无為法之常住,故云句詮差别。
唯识论二曰:
名詮自性,名詮差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