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Naiḥsargika
ra-cittiya(Naiḥsargik-
rāyaścittika),五篇罪之一。尼萨耆為尽捨,波逸提為堕。此罪聚总关於衣鉢等之财物,故以其所犯之财物,捨於眾中而懺悔之,谓之尽捨。若不懺悔,则结堕狱之罪,故曰堕。
总有叁十种,称為叁十捨堕,行事钞中之一曰:
波逸提聚义翻為堕,十诵云:堕在烧煮覆障地狱故也。(中略)声论云:尼翻為尽,萨耆為捨。
四分戒本定宾疏下曰:
尼萨耆者,此翻為尽捨。波逸提者,此翻為堕。谓犯此罪牵堕叁恶,若犯此堕,要先捨财,后懺堕罪,故云捨堕。
比丘尼钞一曰:
捨财捨罪捨心,具此叁捨,故云尽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