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度论四曰须陀须摩王。仁王经下云普明王。為鹿足王所捉,请七日之命归国,至期以持不妄语戒故,以身就死。
止观一曰:
药王烧手,普明刎颈。
观音玄义下曰:
如须摩提王,以身就死,持不妄戒,是尸满相。
见须陀须摩条。
又仁王经谓此王為斑足王所捉,请七日之间还国修仁王会。见斑足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