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曰七菩提分,七觉支。俱舍论谓之七等觉支。七科道品中之第六也。觉有觉了觉察之义。此為使定慧均等之法,故名等觉。觉法分七种,故曰支,或曰分。
一,择法觉支,以智慧简择法之真偽。
二,精进觉支,以勇猛之心离邪行行真法。
叁,喜觉支,心得善法即生欢喜。
四,轻安觉支,止观及法界次第名為除觉分,断除身心麤重,使身心轻利安适。
五,念觉支,常明记定慧而不忘,使之均等。
六,定觉支,使心住於一境而不散乱。
七,行捨觉支,捨诸妄谬,捨一切法,平心坦怀,更不追忆,是行蕴所摄之捨之心所,故名行捨。
此七法,若行者之心浮动时,可用除捨定之叁觉支摄之,若心沈没时可用择法精进喜之叁觉支起之。念觉支常念定慧,不可废退。是故除念觉外,他六觉随行人之要而用之。以此七事得证无学果。
止观七曰:
心浮动时以除觉除身口之麤,以捨觉观智,以定心入禪,若心沈时以精进择喜起之,念通缘两处。
同辅行曰:
定慧各叁,随用一得益便止,无假徧修,若全无益,方趣后品,念能通持定慧六分,是故念品通於两处。
梵Sa
tabodhyaṅg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