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语室罗摩拏洛迦叁跋罗Śramaneraka-samvara,正翻勤策拥护。室罗摩拏洛迦(旧曰沙弥)者勤策。叁跋罗者拥护之义,律仪乃意译也。别解脱律仪之一。為苾芻勤加策励,故云勤策,能防身语,故云律仪。
俱舍论十四曰:
若受离十所应远离,安立第叁勤策律仪。何等名為十所应离?谓於前八,涂饰香鬘舞歌观听,开為二种;復加受畜金银等宝,以為第十
即是也。前八者:杀生,不与取,非梵行,虚誑语,饮诸酒,涂饰香鬘舞歌观听,眠坐高广严丽床座,食非时食也。此為沙弥之十戒,出家沙弥所受持。若女人受之,则称為勤策女律仪。然实体是一,非劝策律仪之外,别有勤策女律仪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