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於一时机宜之法名為权,究竟不变之法名為实。
止观叁下曰:
权谓权谋,暂用还废,实谓实录,究竟旨归。
权实之判,虽涉於诸法,通於诸宗,而独天台於其本经方便品之方便名下,立权实之四句,十双之权实,叁种之权实,以极精微。其中就诸法之事理与如来之智及所说之教法而定权实,最為枢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