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想倒,於六尘之境而思想非理者。二,见颠倒,於事理之法,而邪计度推求者,即邪见也。叁,心颠倒,於妄心邪识了事物者,是诸颠倒之根本也。
涅槃经叁十七曰:
如来己离叁种颠倒,所谓想倒见倒心倒。
宗镜录四十二曰:
心如停贼主人,见是贼身,想如贼脚,根尘是贼媒,内外搆速劫尽家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