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曰叁根:一、贪毒,引取之心,名為贪。以迷心对於一切顺情之境,引取无厌者。二、瞋毒,恚忿之心名為瞋。以迷心对於一切违情之境起忿怒者。叁、痴毒,迷闇之心名為痴。心性闇钝,迷於事理之法者。亦名无明。此有二种,痴毒独起,名為独头无明。与贪毒共起,名為相应无明。贪毒等,必与痴毒相应而起也。
智度论叁十一曰:
有利益我者生贪欲,违逆我者而生瞋恚,此结使不从智生,从狂惑生,故是名為痴,叁毒為一切烦恼根本。
大乘义章五本曰:
此叁毒通摄叁界一切烦恼,一切烦恼能害眾生,其犹毒蛇,亦如毒龙,是故喻龙名為毒。
止观五曰:
四大是身病,叁毒是心病。
同六曰:
心起叁毒,即名叁毒。
智度论十九曰:
一切叁界无常,為叁衰叁毒火所烧。
涅槃经曰:
毒中之毒无过叁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