叁兽

[ sān shòu ]
类别 [ 譬喻 ]

兔马象也。叁兽渡河,兔足在水上,以譬声闻之悟道最浅。马足在水中,以譬缘觉之悟道稍深。象足到水底,以譬菩萨之悟道最深。见思之烦恼有正体与习气,声闻但断正体,缘觉兼侵习气,菩萨正习俱尽。法性之空理,或譬生死為河水,譬叁乘為叁兽。叁乘之人,虽证同一之法性,渡同一生死之流,然从其浅深而生如此之差别。天台以之為四教中通教之教理。

涅槃经二十叁曰:

譬如有河,第一香象不能得底,则名為大。声闻缘觉至十住菩萨不见佛性,名為涅槃,非大涅槃。若能了了见於佛性,则得名為大涅槃也。是大涅槃唯象王能尽其底。大象王者,谓诸佛也。

同二十七曰:

二乘之人虽观因缘,犹不得名為佛性。(中略)又未能渡十二因缘河犹如兔马。何以故?不见佛性故。

优婆塞戒经一曰:

如恒河水,叁兽俱渡,兔马香象。兔不至底,浮水而过;马或至底或不至底;象则尽底。恒河水者即是十二因缘河也,声闻渡时犹如彼兔,缘觉渡时犹如彼马,如来渡时犹如香象,是故如来得名為佛。声闻缘觉虽断烦恼,不断习气。如来能拔一切烦恼习气根原,故名為佛。

止观六曰:

涅槃名為叁兽渡河,通教观意。

同辅行曰:

叁人如兽,真如水底。

浏览 623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11月25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