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帐

[ sēng zhàng ]
类别 [ 故事 ]

唐会要曰:

旧制僧尼簿,叁年一造其籍。一本送祠部,一本留州县。又开元十七年八月十日,勅僧尼宜依十六年旧籍,则僧尼供帐始於此耳。

僧史略曰:

唐文宗太和四年正月,祠部请天下僧尼具名申省,以凭入籍。入籍造帐,自太和始也。

浏览 733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11月26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