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入

[ shí èr rù ]
出处 < 出法界次第 >

入即涉入之义。谓六根、六尘互相涉入,故名十二入也。(六根者,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也。六尘者,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、法尘也。)

一、眼入,谓眼根对色,即能见色,是名眼入。

二、耳入,谓耳根对声,即能闻声,是名耳入。

叁、鼻入,谓鼻根对香,即能嗅香,是名鼻入。

四、舌入,谓舌根对味,即能尝味,是名舌入。

五、身入,谓身根对触,即能觉触,是名身入。

六、意入,谓意根对法,即能分别于法,是名意入。

七、色入,谓一切可见之色,而对于眼,是名色入。

八、声入,谓一切可闻之声,而对于耳,是名声入。

九、香入,谓一切可嗅之香,而对于鼻,是名香入。

十、味入,谓一切可尝之味,而对于舌,是名味入。

十一、触入,谓一切可觉之触,而对于身,是名触入。

十二、法入,谓一切可分别之法,而对于意,是名法入。

浏览 403 / 《三藏法数》 / 2024年11月26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