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有隐覆真理之义,可毁坏之义。俗有显现流世之义,显现顺於人情之义。世事即俗法,叁界之事法,悉具此二义,故曰世俗。
唯识述记一本曰:
世谓覆障,可毁坏义。俗谓显现,随世流义。
俱舍光记一本曰:
言世俗者,有徧之法隐障真理名世,事相显现随顺俗情名俗。又解,有徧之法可毁坏故有对治,故名為世,俗即世名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