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布施之主人也。自投资财而开法会或供养僧之人,又葬式之主等皆谓之施主。
梵语檀越,陀那鉢底Dā-na
ati,思益经一曰:
世尊何谓菩萨能為施主?佛言:菩萨能教化眾生。
寄归传一曰:
梵云陀那鉢底,译為施主。陀那是施,鉢底是主。而云檀越者,本非正译。略去那字,取上陀音转名為檀。更加越字,意道行由檀捨,自可越渡贫穷。妙释虽然,终乖正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