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方毘尼

[ suí fāng pí ní ]
类别 [ 术语 ]

戒律中佛未禁止之事,佛未开许之事,不经开(开许)废(禁止)之新事例,得随其时其处之宜而开废之,是谓随方毘尼。

有部百一羯磨十曰:

尔时佛在拘尸那城壮士生池娑罗双树间,临欲涅槃,告诸苾芻曰:我先為汝等广已开阐毘奈耶教,而未略说,汝等今时宜听略教(梵云僧泣多毘奈耶)。且如有事,我於先来非许非听。若於此事顺不清净违清净者,此是不净,即不应行。若事顺清净违不清净者,此即是净,应可顺行。

然依五分律,则即经世尊之开遮者,於餘方似亦许取捨也。律二十二曰:

告诸比丘:虽是我所制,而於餘方不以為清净者,皆不应用。虽非我所制,而於餘方必应行者,皆不得不行。

因而义净叁藏以五分律之文為译者之谬。寄归传二曰:

有现着非法衣服将為无过。引彼略教文云:此方不净,餘方清净。得行无罪者,斯乃译者之谬,意不然矣。

由小乘涅槃经之说及佛平素之训诫观之,却似五分律為正。

浏览 832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11月25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