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界之事物来,与自体以感触,谓之缘。应其缘而自体动作,谓之随缘。如水应风之缘而起波。真如之於诸法,佛陀之於教化,皆然。
最胜王经五曰:
随缘所在觉群迷。
又随其机缘。不加勉强也。齐书陆法和传曰:文宣赐法和奴婢二百人,法和尽免之,曰:各随缘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