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语駄都Dhātu,译曰体、界,性等。物之一定不变而為差别支分之所依根本者,谓之体,对此而名能依之差别為相。此体相有性相二宗之别,法相宗谓能依之相外有所依之体,如草木之外尚有大地也,法性宗谓祇完能依之相為所依之体,犹如种种器具通為一全体也。例如人身,法相宗谓四支五官者相也,此外有眾同分或阿赖耶识者,是所依之体,法性宗谓该摄四支五官眾同分阿赖耶识者為体,此外无有别体。圆成实性与依他起性之关係亦如此,法相宗谓依他起之万有外,有圆成实之真如,法性宗谓该通依他起之万有相者,即圆成实之真体。身体之体,梵语Kāya。
又体者通之义。谓通达於理也。常言体信,体达,体会等。
述记九末曰:
体者通也。
金光明玄义曰:
体是达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