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者,谓自身;我所者,為身外之事物。是為我所有,故名我所。
智度论叁十一曰:
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,先着五眾(五蕴之身),為我,然后着外物為我所。
註维摩经二:
肇曰:我身之妙主,我所自我之外,身及国财妻子万物尽我所也。什曰:离我眾生空,离我所法空也。
慧远维摩经疏一末曰:
约报名我,外境是其我家所有,名為我所。
圆觉经钞九曰:
我谓正报,我所谓依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