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五种功德法成佛身,故曰五分法身。小乘以之為叁身中之法身:一、戒,谓如来口意叁业离一切过非之戒法身也。二、定,如来之真心寂静,离一切妄念,谓之定法身。叁、慧,如来之真智圆明,观达法性,谓之慧法身。即根本智也。四、解脱,如来之心身,解脱一切繫缚,谓之解脱法身。即涅槃之德也。五、解脱知见,知已实解脱,谓之解脱知见法身。即后得智也。此五者有次第,由戒而生定。由定而生慧。由慧而得解脱。由解脱而有解脱知见。前叁者。就因而受名。后二者。就果而付名。而总是佛之功德也。以此五法成佛身,则谓之五分法身。
大乘义章二十本曰:
此五种分别為分,法是其轨则之义,此之五种成身之轨,故名為法。身者是体,此五佛体,故名為身。
行宗记一上曰:
五分法身者,戒定慧从因受名,解脱解脱知见从果受号。由慧断惑,断惑惑无之处名解脱。出缠破障,反照观心名解脱知见。
济缘记叁下曰:
五法成身,故名為分。
王介甫金陵话录曰:
五分法身,所谓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、此五者,皆以超出五阴故。戒,超色阴;定,超受阴;慧,超想阴;解脱,超行阴;解脱知见,超识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