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家所共

[ wǔ jiā suǒ gòng ]
类别 [ 术语 ]

世之财物,為王与贼、火、水、恶子等五家之共有物,不能独用之也。

智度论十一曰:

富贵虽乐,一切无常,五家所共,令人心散轻躁不定。

同十叁曰:

勤苦求财,五家所共,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,乃至藏埋亦失。

大疏八曰:

我今捨世间所爱之财,五家所共,多诸过患,用贸无上法宝正法之财。

浏览 179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11月17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