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死人死蛇等五尸繫於天魔波旬而不使离也。又,繫缚天魔两手两足及颈之五处也。
涅槃经六曰:
应作是言:波旬汝今不应作如是像,若故作者,当以五繫繫缚於汝。魔闻是言已,便当还去。
大部补註五曰:
章安释云:繫有二种:一者五尸繫,二者繫五处。五尸繫者如不净观治於爱魔,五处如理治於见魔故也。五尸者,死人死蛇死狗等是也。五处者,首楞严叁昧经云:两手两足及颈,名五处繫缚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