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证悟之性海,為佛佛自知之法,不可言说,是曰果分不可说。然此不可说之果分,得於因人之机缘略说一分,是曰因分可说。因分者,其所现所说,皆為因位因人,故只谓是因位因人所知所了之分际也。
五教章上曰:
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者是也。
即十地论二所谓:
前言十地义,如是不可得说闻,今言我但说一分,此言有何义?是地所摄有二种:一因分,二果分。说者解释,一分者是因分,於果分為一分,故言我但说一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