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色声等之有為法也。其解释诸师各异。天台谓阴有二义:一阴者荫覆之义,谓色声等之有為法荫覆真理也。二积聚之义,谓色声等之有為法积聚生死之苦果也。
止观五上曰:
阴者阴盖善法,此就因得名。又阴是积聚,生死重沓,此就果得名。
净影取积聚之一义。大乘义章八本曰:
积聚名阴,阴积多法故。
是言色声等之有為法,多法积聚而為体也。已上二家皆為旧译,梵语塞建陀Skandha之译语也。然新译以译之為蕴,解积聚之义。為且视旧译之阴字為阴阳之阴,因许积聚之义不许阴覆之义。若為阴覆之义,则梵语云鉢罗婆陀。慈恩之义林章五本曰:
梵云塞建陀,唐言蕴,旧译名阴(於禁反)。此阴是阴覆义。若言荫者,梵本应云鉢罗婆陀,案阴音应以於今反,阴阳之阴也(阴阳之阴,是阴积之义)。但仁王经曰: 色名色蕴,心名四蕴,皆积聚性,隐覆真性。
又中论疏四末曰:
阴者阴杀也,其义主杀。以此五法能害慧命,是故经中喻旃陀罗。
是如天台之释,有荫覆之义。名义集六曰:
蕴谓积聚,古翻阴,阴乃盖覆,积聚有為,盖覆真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