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明叁十叁过之一。宗因喻中属於因之过。谓立犹预不决之疑义於因也。
入正理论曰:
於雾等性,起疑惑时,為成大种和合火有。而有所说,犹预不成。
彼山麓有火(宗),以现烟故(因),犹如烟筒(喻),是雾是烟未决定者,用於因故曰犹预不成。见因明大疏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