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生

[ zhòng shēng ]
类别 [ 术语 ]

梵语萨埵Sattva,僕呼善那。新译曰有情,旧译曰眾生。眾生有多义:(一)眾人共生之义。

法华文句四曰:

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间,无男女尊卑眾共生世,故言眾生。此据最初也。

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法鼓经曰:

万法和合施设,名為眾生。

注维摩经二曰:

生曰:眾生者眾事会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

大乘义章六曰:

依於五阴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

大经慧苑疏曰:

眾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

法华文句四曰:

若揽眾阴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据一期受报也。

(叁)经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般若灯论曰:

有情者数数生,故名眾生。

大乘义章七曰:

多生相续,名曰眾生。

法华文句四曰:

若言处处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据业力五道流转也。

俱舍光记一上曰:

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言生可以摄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

唯识述记一本曰:

梵云萨埵,此言有情,有情识故。(中略)言眾生者,不善理也,草木眾生。

浏览 287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09月20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