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法实相

[ zhū fǎ shí xiàng ]
类别 [ 术语 ]

是名究极之真理之嘉名也。或曰真如。或曰法性。或曰实际。皆同体异名也。虽然,诸宗自有常用之语,华严约於中諦,频唱法界,天台约於性具之妙有,盛鸣诸法实相。所以然者以空中之真諦,為诸宗之通谈,妙有之俗諦,独限於台家故也。故言具一字弥显今宗。诸法实相者,诸法為十界因果之法,天台约之於叁世间十界十如,而谓為叁千诸法。实相者言离本来虚妄之相,而相相皆实也。

其诸法之实相,法华经方便品解之曰:

是法住法位,世间相常住。

是法為叁千之诸法,法位為叁諦圆融之法位。抑世间之法,视為生灭无常者,為见空諦一边之小乘偏见,其无常之处,具不变之性,是為假諦。譬如花之落,空諦也。而具开於落处之性,是假諦也。更案具开於落处之性者,并具落於开处之性。此二相即為不二,则是中諦也。此中諦谓之中道实相。此中道实相,一切诸法之相也。故天台止观谓之一色一香无非中道。然则花虽落。而具此中道实相,柳虽枯,而亦有此中道之实相。实相為常住之异名,故為中道实相,散也枯也。皆常住也。是即诸法之实相也。然吾等牛羊之眼,迷执诸法為实我实法(是凡夫之见),不能见无常生灭之世相(是二乘之见)者,如何能彻见中道实相之妙理乎?非除无明,开佛慧,则不能也。故法华经方便品曰:

唯佛与佛,乃能究尽诸法实相。

智度论五曰:

除诸法实相,餘残一切法,悉名為魔。

同十曰:

叁世诸佛皆以诸法实相為师。

同十七曰:

诸菩萨从初发心求一切种智,於其中间知诸法实相慧,是般若波罗蜜。

然此诸法实相之语,瀰满诸经,乃至外道之经书亦说之。各以其义解之。或以诸法皆空為诸法实相,或以涅槃為诸法实相,或以苦空无常无我為诸法实相,又净土门以弥陀之名号為诸法实相,真言宗以阿字不生為诸法实相,华严宗以一真法界為诸法实相,法相宗以圆成实性為诸法实相,叁论宗以八不中道為诸法实相,成实宗以皆空為诸法实相,有部宗以苦空无常无我為诸法实相。今所明者,乃天台一家之诸法实相也。智度论十八曰:

一切世间经书及九十六种出家经中,皆说有诸法实相,又声闻叁藏中亦有诸法实相。

又曰:

问曰:云何是诸法实相?答曰:眾人各说诸法实相以自為是,此中实相不可破坏常住不异。

同七十九曰:

诸法实相有种种名字,或说空,或说毕竟空,或说般若波罗蜜,或名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。

维摩经法供养品曰:

依於诸法实相,明定无常苦空无我寂灭之法。

思益经二曰:

诸法实相,即是涅槃。

佛藏经上曰:

何等名诸法实相?所谓诸法毕竟空无所有。

浏览 254 / 《佛学大辞典》 / 2024年09月22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