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生之果报,有因有果,故谓之有。有叁有,四有,七有,九有,二十五有等之别,故总谓之诸有。
法华经序品曰:
尽诸有结,心得自在。
仁王经中曰:
永无分段超诸有。
大乘义章八曰:
生死果报,是有不无,故名為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