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代史石昂传曰:
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吾先人。
宋史穆修传曰:
母死不饭浮屠,不為佛事。
儒林公议曰:
马元居丧不為佛事,但诵孝经而已。
元史曰:
文宗纪至顺元年,中书省言近岁帑廩空虚,其费有五:一曰作佛事。
顺帝纪至元二十二年,李士瞻疏时政二十条,一曰省佛事,以节浮费。按,元典章,皇庆元年,旨云:今后但做好事处,只与素茶饭。所谓好事,即佛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