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中有死者,则一山之僧眾送之,附於四葬之一,令诵经咒愿。
毘奈耶杂事十八曰:
送丧苾芻,可令能者诵叁啟无常经并说伽陀為其咒愿。事了归寺,便不洗浴随处而散。俗人见讥,咸言:释子极不净洁,身近死尸身不洗浴。佛言:不应尔,可洗身。彼即俱洗。佛言:若触尸者连衣俱洗,其不触着但洗手足。彼还寺中不礼制底。佛言:应礼制底。
寄归传二曰:
然依佛教,苾芻亡者,观知决死,当日舁向烧处,寻即以火焚之。当烧之时,亲友咸萃,在一边坐,或结草為坐。聚土作臺,或置砖石以充坐物,令一能者诵无常经。半纸一纸勿令疲久,然后各念无常,还归住处,寺外池内连衣并浴。其无池处就井洗身。(中略)然后归房,地以牛粪净涂,餘事并皆如故。
西域记二曰:
诸有送死以為不洁,咸於郭外浴而后入。
律宗依此法规,谓死尸為不净,不许置於佛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