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根

[ èr gēn ]
出处 < 出楞严经义海 >

一、浮尘根,浮尘根者,根即眼耳鼻舌身意也。以其虚假不实,故名浮。无见闻觉知之用,故名尘。经云:眼如蒲萄朵,耳如新卷叶,鼻如双垂爪,舌如初偃月,身如腰鼓颡,意如幽室见。是也。

二、胜义根,胜义根者,谓眼等六根,有增上胜力,能照境发识,以成根用,故名胜义。如眼能见色,耳能闻声,鼻能嗅香,舌能尝味,身能觉触,意能知法。是也。

浏览 554 / 《三藏法数》 / 2024年09月21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