烦恼者,谓见、思无明昏烦之法,恼乱心神也。由此烦恼,随逐众生,眠伏藏识之中,故名随眠。(藏识者,藏有含藏之义,即第八识也。)
一、不定地随眠,不定地,即欲界也。谓欲界散乱,不修禅定,以散乱故,眼等诸根烦恼,随逐不舍,故名不定地随眠。
二、定地随眠,定地,即色界、无色界也。谓此二界,能修禅定;虽修禅定,离欲界苦,而于定地,贪痴爱慢诸见烦恼,随伏不舍,故名定地随眠。
叁、随逐自境随眠,谓于叁界中,各各自分境上,所摄诸见烦恼,随根起灭,潜伏不舍,故名随逐自境随眠。
四、随逐他境随眠,谓或在色界而起欲界烦恼,或在无色界而起色界烦恼,或在欲界而欣乐上二界禅定而生味着,不知出离,故名随逐他境随眠。
五、被损随眠,谓众生常被欲界烦恼之所损害,而此烦恼,随伏不舍,故名被损随眠。
六、不被损随眠,谓已生色界,不被欲界烦恼之所损害;或未离欲界,虽不被烦恼所损,而烦恼随伏不舍,故名不被损随眠。
七、随增随眠,谓叁界众生,各于自住之境,而起烦恼,随时增长,潜伏不舍,故名随增随眠。
八、不随增随眠,谓住于色界、无色界禅定之中,不随他境增长烦恼,而其烦恼,因未断故,潜伏不舍,故名不随增随眠。
九、具分随眠,谓诸众生,于一切境,起贪嗔痴等诸烦恼惑,无有缺减,故名具分随眠。
十、不具分随眠,谓声闻初果等,虽断叁界见惑,而于思惑未能全断,故名不具分随眠。(初果即须陀洹果也。见、思惑者,谓意根对法尘而起分别,曰见惑;眼等五根对色等五尘而起贪爱,曰思惑也。)
十一、可害随眠,谓声闻之人,知苦、集之法是可损害,乃修道品,断见、思烦恼,而证涅槃,虽断见、思,而习气无明,随伏不舍,故名可害随眠。(苦、集即苦谛、集谛也。道品,即叁十七道品也。梵语涅槃,华言灭度。习气者,见、思惑之余习气分也。)
十二、不可害随眠,谓凡夫众生,不能修习道品,而于烦恼之惑,无可损断,是以随伏不舍,故名不可害随眠。
十叁、增上随眠,谓贪嗔痴等诸烦恼惑,惭惭增胜,随伏不舍,故名增上随眠。
十四、平等随眠,谓贪嗔痴烦恼之惑,平等共起,随伏不舍,故名平等随眠。
十五、下劣随眠,谓修行求离欲界之人,于诸色等尘念微薄,故名下劣随眠。
十六、觉悟随眠,谓能觉知一切烦恼与业果,俱时流转,虽能觉悟而未能断,故名觉悟随眠。
十七、不觉悟随眠,谓一切烦恼缠缚,随逐根识,不相舍离,而无所知觉,故名不觉悟随眠。
十八、能生多苦随眠,谓欲界贪嗔等烦恼,能生种种诸苦,故名能生多苦随眠。
十九、能生少苦随眠,谓色界、无色界禅定之中,虽无欲界众苦,而有欣上厌下之心,亦名烦恼,故名能生少苦随眠。(欣上厌下者,谓欣喜上二界禅定之乐,厌恶欲界生死之苦也。)
二十、不能生苦随眠,谓诸菩萨,虽离诸惑,不生众苦,然常存自行利他之心,亦为烦恼,故名不能生苦随眠。(菩萨,梵语具云菩提萨埵,华言觉有情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