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种死

[ èr zhǒng sǐ ]
出处 < 出涅槃经 >

一、命尽死,谓天命当尽,舍所受身,故名命尽死。然或有命尽非是福尽,或有福尽非是命尽,或有福命俱尽,皆为命尽死也。(福,谓财物等。)

二、外缘死,谓不顺天命,以丧其身,故名外缘死。如非分自害,或横遭他人所害,或二人怒气相加,自他俱死,皆为外缘死也。

浏览 246 / 《三藏法数》 / 2024年11月17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