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种偷盗报

[ èr zhǒng tōu dào bào ]
出处 < 出法苑珠林 >

一、贫穷,贫穷者,谓因前世盗他财物,令彼空乏,故感今生自亦贫穷也。

二、不得自在,不得自在者,谓因前世劫夺他财而令他人不得自在,故感今生,虽有财物,而属五家,不得自在受用也。(五家者,水、火、盗贼、恶子、官家也。)

浏览 179 / 《三藏法数》 / 2024年11月17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