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情有理无,情有理无者,即空观对遣有执也。谓观遍计所执,于情则有,于理则无,唯虚妄起,都无体用,正应除遣也。
二、理有情无,理有情无者,即有观对遣空执也。谓观依他圆成之法,于理则有,于情则无,理本是实,有体有用,正应存留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