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恩

[ sì ēn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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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国王恩,谓出家之人,国王听许,方得出家。又蒙治化之力,无强弱陵逼之忧,而得安居山林,进修道业;兼复饮食水土,皆属国王,是为国王恩。

二、父母恩,谓禀父母遗体而得成人,其生成养育之恩,如天罔极;复令出家,进修道业,是为父母恩。

叁、师友恩,谓出家之人,蒙师剃度教诲,授以经业,及得善友讲明妙道,开发慧性,是为师友恩。

四、檀越恩,梵语檀,华言施。谓出家之人,凡所资身饮食衣服等物,皆由施者供给,遂得安身办道,是为檀越恩。

浏览 492 / 《三藏法数》 / 2024年12月10日更新